招生管理
1.EMBA項目每年招生不超過兩次,分別在春秋兩季入學。EMBA項目招生的工作程序、考生資格認定、大專畢業生的招生比例必須嚴格按照國務院學位辦有關文件的要求執行。
2.所有EMBA項目的考生的學歷和學位文憑必須由經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權威認證機構認證。
3.EMBA項目招生必須由招生學校自己負責,不得委托中介機構招生。在EMBA招生中,不得采用學費回扣等不當手段。
4.各EMBA招生學校必須及時、準確地將招生情況報國務院學位辦和全國MBA教育指導委員會秘書處備案,未備案的EMBA學生不得授予學位。
管理體制
1.EMBA教育實行集中管理體制。EMBA招生學校要成立EMBA教育領導小組,負責指導本校EMBA教育并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問題。領導小組由主管校長擔任組長,研究生院(部、處)、管理學院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
2.EMBA項目的招生和教學必須統一管理,要設立統一的EMBA培養機構,不允許一個學校內有多個教學機構同時招收和培養EMBA學生。
發布者:caiji
來源:EMBA招生信息網本頁網址:http://m.watkissart.com/jilin/28447.html聲明:我方為第三方信息服務平臺提供者,本文來自于網絡,登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如若我方內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該及時反饋,我方將會盡快移除被控侵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