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財大EMBA教學風范獎評選規定:
第一條 為了激勵我校教師愛崗敬業、恪盡職守、無私奉獻、做好教學工作,提高教育教學水平,爭做學生滿意的人民教師,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本科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7〕2號)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參加評選的教師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受聘講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教師。
(二)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熱愛教育事業,有高尚的職業風范,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教學水平高,教學效果好。
(三)本學年完成教學工作量并至少為本科生完整地講授一門課程。
(四)本學年兩個學期學生評教平均得分達90分以上。
(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省級教學基本功競賽二等獎以上或校級教學觀摩競賽一等獎;
2、獲得校級及以上教學名師獎、研究生教育優秀導師;
3、國家級精品課程(含雙語教學示范課程)前六名主講教師、省級精品課程前三名主講教師、校級精品課程負責人;
4、國家級優秀教學團隊、研究生優秀導師團隊前六名,省級優秀教學團隊、研究生教育優秀導師團隊前三名,校級優秀教學團隊、研究生優秀導師團隊負責人;
5、省級及以上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特色專業(品牌專業)負責人;
6、獲得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前六名或獲得省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兩名、三等獎第一名;
7、國家級“十一五”規劃教材主編或副主編。
第三條 評選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個人申報。申報者根據本人情況,填寫《山西財經大學教學風范獎申報表》。
(二)學院推薦。在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學院在《山西財經大學教學風范獎申報表》上簽署推薦意見。
(三)條件審核。教務處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對申報者進行基本條件審核。
(四)專家遴選。學校委托本科教學指導委員會進行遴選。
(五)校內公示。將專家遴選結果及《山西財經大學教學風范獎申報表》在全校范圍內進行公示。
(六)黨委確定。校黨委會議對公示無異議的專家遴選結果予以審定,確定“山西財經大學教學風范獎”名單。
第四條 評選人數及獎勵辦法
(一)教學風范獎每學年評選一次,評選時間一般安排在7月份,每次評選10名。
(二)學校對獲獎教師頒發榮譽證書,并獎勵每人1萬元。
(三)獲獎情況記入本人業務檔案,作為考核、聘任、職務晉升和工資調級的重要依據。
第五條 本辦法自2009年6月29日校黨委擴大會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第六條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發布者:caiji
來源:EMBA招生信息網本頁網址:http://m.watkissart.com/shanxicaijing/76188.html聲明:我方為第三方信息服務平臺提供者,本文來自于網絡,登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如若我方內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該及時反饋,我方將會盡快移除被控侵權內容。